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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和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4/20 11:23:54 被阅览数:5904 次 来自:本站原创 作者:校办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处室:

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工作,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直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加会议

1.重视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市教育局副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省、市会议的,会后要向局主要领导专题汇报。事关重大的,要以书面形式汇报会议的主要精神及贯彻落实打算,并在领导班子会议上作出通报。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省、市会议的,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分管领导汇报,内容重要的,要和分管领导共同向局主要领导汇报。

2.严格遵守参会的纪律要求。市直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要严格按照要求参加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缺席和迟到早退,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开。遇有特殊情况,须事先按照程序履行书面请假报批手续,经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或召集会议的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安排其他人员代开。市教育局副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会议需请假的,由个人填写报备单交办公室统一履行向上请假手续。会议期间,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关机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准随意进出会场和长时间逗留场外。会议主办部门扎口统计参会人员情况,并汇总书面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市教育局监察室负责抓好会风会纪督查。

二、关于外出请假报备

1.市教育局副处级领导干部开会、出差、出访(含休假、学习、因病因事等)离开市区的,要向局主要领导请假,并填写报备单交办公室。

2.市直各学校和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出差(含休假、学习、因病因事等)1天以上的,须向市教育局主要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填写报备单交局办公室。

3.市直各学校和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带团出访考察的,须事先报批出访组团方案,不得边组团边请假出行和先组团后请假出行。

4.领导干部外出期间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行程有变或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补充报告变化情况及原因。

上述规定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严格遵守践行。原有规定与此冲突的,以本《通知》要求为准。

附件:1.会议(活动)请假报备单2.外出请假报备单


               

                   2016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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