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四星级高中-马陵中学欢迎您!
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详细内容

关于做好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4/1 17:58:32 被阅览数:4110 次 来自:本站原创 作者:校办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全体教职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9号)精神,省教育厅将评选表彰一批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做好我市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省厅文件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1.省教育厅分配给我市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名额36个(不含沭阳县)、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21名(不含沭阳县)、江苏省教学名师推荐名额13名(不含沭阳县)。省教育厅对上述表彰项目实行差额评选。

2.省教育厅分配给我市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名额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名额2名。

3.我市在名额分配过程中实行差额评选推荐,根据各地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等分配推荐名额,由各地组织评选后按照分配名额数量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组织评选后择优上报省教育厅。

4.各评选表彰项目的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5

5.各地在上报推荐名单时,要严格执行省厅文件和评选办法中对各学段在职专任教师数和市评选指标合理分配推荐比例。对乡村教师论文数和获奖等级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评选推荐程序

各地、各校严格按照省厅文件中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学名师)评选办法》、《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以及本通知中的推荐名额分配组织评选推荐。市、县(区)教育局分别成立教育系统评选表彰推荐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区域评选表彰的推荐工作。

三、相关要求

1.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推荐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遵照评选推荐程序,严格坚持标准,严格审核推荐材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被推荐对象为校长和教育部门行政干部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2.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公示工作。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严格材料审核和公示,切实做到“四公开”,即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述职,公开展示申报材料,公开推荐人选。推荐工作自下而上进行,学校、县(区)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在报上一级部门前均须在原单位和各县(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姓名、所在单位、现任职务、学历、职称及聘用时间、任教学科、任教学段、年课时数、申报人员类型、发表的主要论文、获奖、任教经历等内容。

3.评选推荐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申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须由所在单位和所属教育局分别对照原件审核确认,审核人亲笔签名(相关证明认定均需基层学校校长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因审核不严出现错误的,将追究材料审核人、证明认定人责任。凡在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应取消其评选推荐资格,终身不得申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4.认真做好评选推荐材料上报工作

请各位教职工于20164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校办。具体各项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6。联系电话:80900101     邮箱ml4213941@163.com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3.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

4.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表彰奖励项目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

5.各类表彰项目名额分配

6.各类表彰项目材料报送要求

7.各类表彰项目推荐汇总表、申报表

8.民意测评统计表

9. 近六学年主讲课程教学工作量认定表

10.个人诚信承诺书

 

附件打包


201641

© 2003-2013 江苏省宿迁市马陵中学 版权所有 苏ICP备16040346号-1
校址:宿迁市滨河路10号 总机电话:0527-80907101 办公室:0527-84213941 传真:0527-80900101
访问人数: 技术支持:宿迁市科瑞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