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四星级高中-马陵中学欢迎您!
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详细内容

关于做好2014年市直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7 14:50:07 被阅览数:4116 次 来自: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市直各学校:

为做好2014年市直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将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宿人社发〔201426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提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考核对象

市直学校在职在岗人员。借用人员在借用单位考核,考核结果在原单位备案。

二、考核等次及比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其中,优秀等次比例占15%,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的管理岗位人员总数的15%。在2014年度内受到市级主管部门表彰(须为主管部门与组织、人社部门联合开展的综合性表彰,下同。在审核备案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17%,受到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18%,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0%,其中,事业单位获得多次表彰,按最高表彰确定比例。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单位设立考核小组,制订考核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人事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代表组成。具体程序如下:

(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考核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

(二)被考核人对全年的德、能、勤、绩、廉主要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考核小组通过多种形式听取单位职工意见或服务对象意见。

(四)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在听取职工意见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年终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五)考核小组对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六)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确定考核等次。对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八)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并备案。

年度考核一般采取个人总结或述职、绩效分析、专项工作检查、部门内部评议、考勤、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综合评价等方法进行。

四、考核时间安排

年度考核工作于213日前完成,完成后将《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单位备案册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表格请从市人社局网站“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栏目下载打印。

附件:

1.2014年市直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人数参照表

2.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5年1月22

附件1

2014年市直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优秀人数参照表

单位      等次

优秀人数

备注

宿迁市广播电视大学

38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

35

江苏省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32

江苏省宿迁中学

61

宿迁市青华中学

46

宿迁市钟吾初级中学

46

宿迁市钟吾国际学校

31

宿迁市马陵中学

45

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

36

宿豫中学

45

宿迁市文昌中学

21

 

 

 

 

 

 

 

 

 

 

 

 

 

 

 

 

 

 

 

 

 

 

说明:

1、岗位类别填写:管理岗位(聘干)、专业技术岗位(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工勤岗位(工人职称)

2、岗位等级和岗位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等级

中学高级教师

七级

中学一级教师

十级

中学二级教师

十二级

技师

二级

高级工

三级

中级工

四级

初级工

无等级

3、本人意见栏,填写同意后,一定要签名

 

© 2003-2013 江苏省宿迁市马陵中学 版权所有 苏ICP备16040346号-1
校址:宿迁市滨河路10号 总机电话:0527-80907101 办公室:0527-84213941 传真:0527-80900101
访问人数: 技术支持:宿迁市科瑞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