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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4/27 10:24:49 被阅览数:5641 次 来自:本站原创 作者:党政办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各部门、各年级:

为认真落实宿迁市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宿教办发〔201818号)精神,切实解决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部署(2018420-430日)。

各年级加强对学生进行宣传,形成我校了解、支持、参与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摸底(201851-520日)。

1.各年级对本部门所有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杜绝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的利益联系。要调查了解每一位在职教师是否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情况,有偿家教情况等,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2.对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登记,详细了解每位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科目、时长、费用等情况。学生用的调查表党政办已印制,请于4271700前到党政办领取,每位学生一张,五一假期前发给学生,请带回家如实填写。

三、材料上报(5181600

各年级组对外出培训学生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完成相关表格所有内容。各类表格请于5181600前上报党政办。

附件1 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表

附件2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

                             宿迁市马陵中学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表
(学生用表)

             学校:

学生姓名

 

所在年级

 

所在班级

 

参加的
培训科目

总科目数

 

科目分类登记(请在空格地方打“√”)

体育

音乐

美术

奥数

其他

 

 

 

 

 

 

 

 

 

 

 

 

 

 

每周
培训总课时

 

每年
培训总费用

 

参加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一)

名称

 

地址

 

电话

 

是否有在职教师兼课

 

参加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二)

名称

 

地址

 

电话

 

是否有在职教师兼课

 

参加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三)

名称

 

地址

 

电话

 

是否有在职教师兼课

 

备注

 

                           

 

学生家长签字:        2018     

附件2

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

填报部门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级

学生
总数

参加培训学生总数

培训科目统计(人)

每周平均培训课时

每年
平均培训费用

主要培训机构情况
(参加学生数超过20人的培训机构)

备注

 

体育

音乐

美术

奥数

其他

名称

 地址

电话

是否有在职教师兼课

 

 

 

 

 

 

 

 

 

 

 

 

 

 

 

 

 

 

 

 

 

 

 

 

 

 

 

 

 

 

 

 

 

 

 

 

 

 

 

 

 

 

 

 

 

 

 

 

 

 

 

 

 

 

 

 

 

 

 

 

 

 

 

 

 

 

 

 

 

 

 

 

 

 

 

 

 

 

 

 

 

 

 

 

 

 

 

 

 

 

 

 

 

 

 

 

 

 

 

 

注:表格要求用Ecel格式填写。

 

 

 

 

 

 

 

 

 

宿迁市教育

文件

宿迁市民政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宿教办发〔201818


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市场监管)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苏宿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落实江苏省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苏教社教〔20181号)精神,切实解决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社会上存在的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造成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增加家庭经济负担等问题,由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通过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行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

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的培训。

4.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登记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6.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三、治理分工

1.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要在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领导下,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城管和乡镇(街道)等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做好组织实施。

2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城管和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摸清情况,集中整治。

3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 治理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4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四、工作步骤

1.宣传部署阶段(2018420-430)。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方案、举报电话和邮箱。加强宣传,形成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2.排查摸底阶段(201851-531)。一是全面排查辖区内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组织和招生宣传等情况。二是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杜绝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的利益联系。要调查了解每一位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情况,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三是对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登记,详细了解每位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科目、时长、费用等情况。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于531前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调查表》(附件5)报市教育局。

3.梳理分类阶段(201861-610)。将排查出的全市教育培训机构,按有无重大安全隐患、有无办学资质和办学行为是否规范分为三类。

4.集中整治阶段(2018611-1120)。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联合执法工作组针对不同情况开展集中整治。

5.巩固总结阶段(20181121-1231)。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巩固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建立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公布辖区内的教育培训机构的《白名单》和《黑名单》。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地、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认识到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增强做好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要把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制定治理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抓紧部署实施。

2.建立机制,综合整治。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要建立联合治理机制,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协同配合,共同开展专项排查及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查处工作。

3.加强宣传,疏堵结合。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群众反映情况渠道,积极稳妥推进专项治理。要引导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引导家长理性选择合法规范经营的培训机构。

4.及时总结,按时上报。各地要摸底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于11月底前将附表1、附表4及专项整治总结(盖章纸质稿及电子稿)报送至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邮箱:330993543@qq.com

六、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4389619邮箱sqzlp@126.com

市人社局:举报电话84359030邮箱sqrsjnjc@163.com

市民政局:举报电话84363686邮箱sqmzsgc@163.com

市工商局:举报电话12315

附表

1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调查表

2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表(学生用表)

3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学校用表)

4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县区用表)

5.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调查表

                         

  

宿迁市教育局

2018423

(纸质盖章件已寄出)

附件1                 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调查表


 

序号

县(区)

培训机构名称

培训机构地点

有无资质(证照情况)

审批  部门

经营 范围

举办者

举办者联系方式

办学行为情况

是否与入学挂钩

师资力量
(教师人数、专职还是兼职教师、有无教师资格证)

培训学生数
(有多少接受培训的学生,学生主要是高中、初中、小学、还是学前幼儿)

硬件条件
(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存在的安全隐患

有无代餐
(如有,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

 

 

 

 

 

 

 

备注:安全情况明确办学房屋合格证明、消防资质证明是否达标;

资质明确证照齐全、有照无证和无照无证类别;

办学行为明确有无将超纲教学、提前教育和强化应试;

是否与入学挂钩明确有无变相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有无将培训中心的考试或竞赛成绩提供给中小学、有无将开展培训的学生升学情况进行宣传等;

整治情况明确教育局或专项治理其他部门与机构进行整治的成效。


 

附件2    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调查表
(学生用表)

             学校:

学生姓名

 

所在年级

 

所在班级

 

参加的
培训科目

总科目数

 

科目分类登记(请在空格地方打“√”)

体育

音乐

美术

奥数

其他

 

 

 

 

 

 

 

 

 

 

 

 

 

 

每周
培训总课时

 

每年
培训总费用

 

参加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一)

名称

 

地址

 

电话

 

是否有在职教师兼课

 

参加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二)

名称

 

地址

 

电话

 

是否有在职教师兼课

 

参加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三)

名称

 

地址

 

电话

 

是否有在职教师兼课

 

备注

 

                           

 

学生家长签字:        2018     


 

            附件3

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
(学校用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级

学生
总数

参加培训学生总数

培训科目统计(人)

每周平均培训课时

每年
平均培训费用

主要培训机构情况
(参加学生数超过20人的培训机构)

备注

体育

音乐

美术

奥数

其他

名称

 地址

电话

是否有在职教师兼课

 

 

 

 

 

 

 

 

 

 

 

 

 

 

 

 

 

 

 

 

 

 

 

 

 

 

 

 

 

 

 

 

 

 

 

 

 

 

 

 

 

 

 

 

 

 

 

 

 

 

 

 

 

 

 

 

 

 

 

 

 

 

 

 

 

 

 

 

 

 

 

 

 

 

 

 

 

 

 

 

 

 

 

 

 

 

 

 

 

 

 

 

 

 

 

 

注:表格要求用Ecel格式填写。

附件4                 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汇总表

(县区用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类别

学校数

学生
总数

参加培训学生总数

培训科目统计(人)

每周平均培训课时

每年
平均培训费用

 

主要培训机构情况
(本校参加学生数超过20人必填)

备注

体育

音乐

美术

奥数

其他

序号

名称

 地址

电话

是否有在职教师兼课

小学

 

 

 

 

 

 

 

 

 

 

 

 

 

 

 

 

 

 

 

1

 

 

 

 

 

2

 

 

 

 

 

……

 

 

 

 

 

初中

 

 

 

 

 

 

 

 

 

 

 

 

 

 

 

 

 

 

 

1

 

 

 

 

 

2

 

 

 

 

 

……

 

 

 

 

 

高中

 

 

 

 

 

 

 

 

 

 

 

 

 

 

 

 

 

 

 

1

 

 

 

 

 

2

 

 

 

 

 

……

 

 

 

 

 

注:表格要求用Ecel格式填写。


 

附件5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调查表

(截至201831日)

        县(区)(盖章)

 

数量

其中,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语数外等学科培训活动的机构数量

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不含民办幼儿园)

人社部门审批的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

工商部门登记的教育类、培训类公司

总数

其中,名称中含有培训

其中,经营范围中含有培训

其中,名称中含有教育咨询

其中,经营范围中含有教育咨询

民政部门登记、有关部门主管的培训类组织(体育俱乐部、文化书画院等)

无证无照培训机构

中小学校学生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人数:

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人数占中小学生总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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