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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4/12 9:49:49 被阅览数:4014 次 来自:本站原创 作者:校办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各县(区)教育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与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局属事业单位,市直各学校:

     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苏职称〔2001〕2号)和《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调整工作的通知》(宿职称〔2017〕1号)文件要求,我市现行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任期届满,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中职校中级、市直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应重新调整组建各类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现将重新调整组建评委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1.宿迁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宿迁市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3.宿迁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4.宿迁市市直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推荐范围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推荐对象为相应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岗教师、有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人员(需兼课)和相应教育科研机构教科研人员、有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人员。

三、推荐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师德高尚,为人正直,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纪律观念。

2.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业绩显著,并工作在教学第一线。

3.科研能力强。近三年来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并取得丰硕的教科研成果,为同行专家公认。

4.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能正常坚持工作,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45周岁以上的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1/3。

5.受聘相应层次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6.推荐宿迁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人选须获得市学科带头人或5年以上市骨干教师荣誉称号;推荐宿迁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人选须获得职教学科(专业)带头人或3年以上双师型骨干教师荣誉称号;推荐宿迁市市直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库人选须获得市学科带头人或3年以上市骨干教师荣誉称号(限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市直单位推荐)。

四、推荐名额

1.中小学高级评委库: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每个学科推荐评委不超过6人;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市直单位每个学科推荐评委不超过2人,各学段、学科要保持平衡。

2.幼儿园高级评委库: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推荐评委不超过6人;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推荐评委不超过2人。

3.中职校中级评委库: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市直单位每个学科(专业)推荐评委不超过3人,各学科要保持平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不少于推荐总人数的2/3。

4.市直中小学一级评委库: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市直单位每个学科推荐评委不超过3人,各学段、学科要保持平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不少于推荐总人数的2/3。

5.上届评委库中个别具有深厚专业理论、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知名度较高、身体健康的学科(技术)带头人,如本人愿意,经市职称部门同意可继续留任。留任的原评委会专家库成员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五、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单位根据推荐条件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高级评委库推荐人选填写《评委推荐人员情况登记表一》(附件1),中级评委库推荐人选填写《评委推荐人员情况登记表二》(附件2)和《评委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市直单位直接报送至市教育局。

2.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人选推荐条件、推荐数量、专业设置和分布平衡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各类别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

3.市教育局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筛选,向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建库申请。

六、推荐工作相关要求

1.各单位、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发挥推荐与选拔工作的导向作用,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2.对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特级教师, 正高级教师,省教学名师,省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有参评经验者,上届评委等应优先推荐。

3.各县(区)、市直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尤其是个人联系电话)准确无误。

     4.报送时间及要求:请于4月20日前将《评委推荐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1、2)、《评委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审核盖章后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同时发送电子档。        

联系人:陆丽丽  联系电话:84389575  电子信箱:sqjyjrsc@126.com

附件:1.评委推荐人员情况登记表一

                           2.评委推荐人员情况登记表二

3.评委推荐人员汇总表

4.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学科目录

5.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学科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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