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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8.19省厅印发定期注册方案及实施细则文件苏教规﹝2014﹞2号.doc

发布日期:2016-09-12 被阅览数:4284 次 信息来源:转发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一、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2.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原件存于个人人事档案内;

3.《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已在群中共享);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相关信息更正的佐证材料(如身份证号码错误,需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两个身份证号为一人的证明);

6.小二寸照片两张。

二、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发材料:

1.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原件存于个人人事档案内;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已在群中共享);

3.身份证复印件;

4.小二寸照片三张。

三、教师资格证书破损换发材料:

1.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2.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原件存于个人人事档案内;

3.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已在群中共享);

4.身份证复印件;

5.小二寸照片三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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