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四星级高中-马陵中学欢迎您!
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校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详细内容

关于印发《宿迁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4/28 8:39:32 被阅览数:4731 次 来自:本站原创 作者:教研室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各县(区)教育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市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市洋河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市直各中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基〔20152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宿迁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研究文件精神,把活动作为提高师资能力、深化课程改革和提升办学水平的一件大事,抓实抓好,建立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个学段、各学科教师全员参与,积极推荐教师参与“晒课”和“优课”评选,组织全体教师参与网上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各县(区)教育局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统筹管理和指导,指定专人负责,按省、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考核激励。各县(区)教育局要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考核标准,对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考核,给予一定程度的评优,并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三、时间安排。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朱莎莎,电话:84389618,邮箱:suqianjijiaochu@126.com

市教研室联系人:苗  飞,电话:84389522,邮箱:sqjyjmf@126.com

市电教中心联系人:王  寒,电话:84389621,邮箱:sqdjzx@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宿迁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基〔20152号)                                


宿迁市教育局    

2015327  

附件1

宿迁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要求和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文件精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组织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以进一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促进教育现代化在实际教学中的运用。我市计划从今年3月份起至6月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现拟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上好第一堂课;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最终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教材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根据总体安排,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实现全市中小学90%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参加网上“晒课”。2015年组织不少于10%的教师参与网上“晒课”,2016年不少于40%2017年不少于40%。每年评出不少于“晒课”总量10%的市、县(区)级优课。

二、活动组织

市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担任组长,相关处室和单位作为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考核评比等工作;市电教中心承担具体实施工作所必须的专门网络平台,接受课程申报,提供网上“晒课”设备保障,统计各县(区)上传课程和点击数量;市教研室负责活动过程中教师制作“优课”的业务指导、市级优课评比和省级优课推选工作

各县(区)要以参加此活动为契机,组织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和网络教研团队,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完成晒课优课分级评选工作。要以活动为抓手,与优质资源建设和三通两平台工作紧密结合,与各地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相结合,建议教育资源可再生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引导教师依靠网络技术提高教学水平,引导研训员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全面推进智慧校园建设。

市、县(区)、校级教育部门要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统筹各相关部门力量,积极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扎实开展。县()、学校电教中心负责活动的网络、信息技术装备等条件保障工作,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提供所需的技术和资源支持;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县()、学校教研部门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积极引导本地学校创建学科研修工作室,借助教育公共服务等网络平台开展校本研修,使网络校本研修形成常态。

三、活动范围

活动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高中)。

四、活动方式

主要包括网上“晒课”与“优课”评选两个阶段。

1.网上“晒课”。利用市电教中心开放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各县(区)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2015320430)内在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

2.“优课”评选。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根据上级要求,采取县、市、省和国家分级评选的方式,对参与网上“晒课”的课程资源开展逐级推荐评选,并逐级向上推荐优秀课例。县级评选完成后,将所推荐的“优课”报送市级评审;市级评选完成后,将所推荐的“优课”报送省级评审。

为鼓励广泛参与,各学校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参与推荐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

各县(区)必须要进行评选,并将评选出的县(区)级“优课”报送宿迁市参加市级“优课”评选。(市直学校按“晒课”总量的10%报送)

鉴于今年是该活动实施的第一年,20122014学年录制的课程均可以参加今年的“优课”评选。

五、内容要求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四项要求”:一是有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二是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三是课堂实录,四是评测练习等。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晒课”内容须符合2011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全市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和市、县(市、区)各级各类名教师、优秀教师必须参与“晒课”,所有45岁以下年轻教师必须参与“晒课”。其中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名教师和优秀教师须严格按照“四项要求”参与“晒课”和“优课”评选。只有严格按照以上“四项要求”来参与晒课的教师才可参与县(区)、市、省和国家级“优课”评选。

六、考核激励

1.对各县(区)组织工作进行考核。活动期间,将按照各县(区)组织参加“晒课”的教师数与当地教师总数比例、获得市级、省级和国家级“优课”比例和开展教研活动数等对各县(区)进行考核。

2.各地对教师参与活动贡献值进行考核。凡参与“晒课”的教师可获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教育培训10学时;获市、省及国家级“优课”可认定完成专项培训50学时。

3.对网络“研修工作室”进行表彰。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三通两平台”和研修社区建设要求,广泛开展相关研修活动,组织学科教研人员,组建网络“研修工作室”。市教育局将评选市级优秀网络“研修工作室”,并加以表彰。

七、经费保障

此次活动经费可以以下几个渠道解决:一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把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二是从教育附加费中安排;三是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四是学校公用经费中适当统筹安排。

市、县(区)具体承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具体经费预算,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八、应用推广

活动评选出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参考和借鉴。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优课评选,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鼓励基层教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踊跃展示自己的优秀课堂教学,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和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 2003-2013 江苏省宿迁市马陵中学 版权所有 苏ICP备16040346号-1
校址:宿迁市滨河路10号 总机电话:0527-80907101 办公室:0527-84213941 传真:0527-80900101
访问人数: 技术支持:宿迁市科瑞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