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12月26日上午,我校召开行政会议,传达学习市教育局转发的市纪委《宿迁市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四项具体措施强化落实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贯彻文件精神,提高认识。校党委书记张美华传达《通知》精神,并要求全体人员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专项整治活动目的、意义,明确利害关系。
二是明确整治内容,严明纪律。进一步重申和明确有关规定,严禁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和电子礼品卡用于发放或赠送;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严禁包括党员干部在内的一切教育工作者收受购物卡,收受购物卡视同收受现金。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违规教师要敢抓敢管,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
三是坚持有查必纠,廉洁自律。带领学习市纪委、市组织部《关于开好201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要求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继续深入进行自查自纠、互查互纠,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坚持原则、不碰“红线”,坚决防止送卡送礼等“四风”不正之风的反弹。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明确问责。校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监管,班子成员对分管的部门、年级负责人对自己的年级进行监管,每位职工自觉执行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接受纪检组的监督。加强日常监督,特别对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
校长宋志平强调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学校实际,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职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常照镜、勤洗脸,为四星级创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