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陵中学|荣获“宿迁市节水标杆单位”称号
根据2022年的《关于组织开展市级节水标杆申报工作的通知》(宿水办(2022)114号)的要求,经过单位申报、县(区)初审推荐、市级综合评估等程序,马陵中学荣获 “宿迁市节水标杆单位”称号,该称号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撰稿:蔡倩 校核:庞宝龙 审核:褚俊清
根据2022年的《关于组织开展市级节水标杆申报工作的通知》(宿水办(2022)114号)的要求,经过单位申报、县(区)初审推荐、市级综合评估等程序,马陵中学荣获 “宿迁市节水标杆单位”称号,该称号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撰稿:蔡倩 校核:庞宝龙 审核:褚俊清